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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韩叶】江湖诡话(36)

韩文清见他神情恍惚,将他翻转背对自己,以自身内力输入他体内,助他驱逐心魔。叶修感觉一股至刚至纯的气息灌入四肢,如和风煦日,全身暖热难当。

好一会儿,他示意韩文清已无大碍,拢了拢衣领舒了口气,靠在壁上,双眼逐渐恢复灼灼神采。

“如果我想说,你愿不愿听?”眼前人点了点头。

叶修便将前后因果尽数说了出来。从七年前他们三人结义创嘉世,到苏沐秋意外身死,再到他和陶轩终成水火。诸多陈年往年埋藏心头,他从不与人倾诉,这一次只如掏心掏肺般,一股脑儿道了个干净。

陶轩腰间那把匕首,名唤“尘心”,刀刃为苏沐秋所铸,刀鞘是叶修所赠。朗朗青天,白云寺后,三人以这把刀割开手指,滴血共饮。满山树叶哗哗作响,穿插三人豪情笑语。

韩文清想起当年在酒楼上远远那一瞥,三人鲜衣怒马风华正茂,正是壮志凌云意气相投之时。他心中不禁唏嘘感慨,面上却绷得一如往常,只默默聆听。

即便二人已互明心意,但若是叶修不说,以他性情也不会问。楼中楼上层之时,听到叶修说改了姓名,他都未曾质疑。叶秋也好,叶修也罢,总之都是眼前这个完好无缺一如既往的人。

这样的人,如何会做出将千山城知府满门屠尽之事。十年前的叶秋不会,十年后的叶修也不会。

“嘉世夺了你的却邪,你后来又去了哪里?竟消失了整整两年。”

“那日我走出嘉世,陶轩并未派人追赶。他大概真的没想过杀我,不然我那时毫无武功,他要取我人头简直易如反掌。”叶修道。

“或许他只是一时心慈手软,你不必为他开脱。”韩文清正色道。

“嗯。也许吧。”叶修叹了口气,见韩文清面色不佳,知他是替自己抱不平,只觉心中好笑又感动,便去回握他的手,“我后来被一家茶馆收留,白日做工,晚上便潜心研究我师哥当年留下的千机伞图纸。”

茶馆之中宾客来往,因缘际会,他竟结识了一大批性格迥异的奇人异士——义薄云天的茶馆老板娘陈果,骄傲勇猛的将门虎女唐柔,爽朗热血的街头混混包荣兴,剑在匣中的神秘少年乔一帆,老骥伏枥的旧友魏琛,做派严谨的鉴宝高人罗辑,冷酷沉默的独行侠莫凡,古怪精明的神偷方锐,尝遍百草的药铺学徒安文逸。

若是没有这些人,恐怕后来他也没法从嘉世救出沐橙,更不能专心于千机伞,上天毕竟待他不薄。

 

“那你现在又是在做什么?既然千机伞已成,为何不直接杀入嘉世?”韩文清皱眉。

“我在等一个机会。”叶修嘿嘿一笑,一脸高深莫测模样。

“什么机会?”

“陶轩找来接替我的杀手,你道是谁?他便是从越云山出来的孙翔。”

“孙翔?竟然是他?”韩文清知道越云山,更听过孙翔之名,只是微微有些惊讶。

越云山地处国之边陲,土地贫瘠,气候恶劣,终年寒冷刺骨。前朝之时常将杀不得又不得不以重典治罪的囚徒流放此地,任其自生自灭。本就是蛮荒之地,人口却急剧扩张,山中资源更加匮乏,常为争夺粮食清水大打出手,逐渐形成弱肉强食、以暴制暴的蛮横民风。

这里并无律法,全凭一双拳头。强者为王,你要么变得更强,要么,就被人如同踩死狗般踩在脚底。

近年来听闻山中出了个彪悍少年,凭一柄捡来的锈刀成了越云之王,划下的地盘无人敢踏入半步,一时名声大噪。直到有一天,这个少年的传说消失在越云,竟是被嘉世暗暗带入了中原。

韩文清回想当日与孙翔对阵情形,那双眼,如同豺狼般凶狠冷酷,也只有越云山那般特殊之地才养得出这般一身戾气的少年。

活下去,这三个字对常人而言或许很简单,但对于生在越云的人,却是奢求。见惯了死亡,就更珍惜生存的机会。为了活下去,为了活得更长久,便不得不凶狠,不得不战斗。

 

“孙翔武艺不俗,出手又够狠辣,以他的性格,确实适合当个好杀手。但他自视甚高,毫不通晓人情,陶轩此时又偏偏最倚重他。”

“所以你在等他们内讧?”

“我本以为还需要再等一段时日,哪知这么快。嘉世已是一盘散沙,人心已乱……”说到此处,他微微叹口气,“要是我能在他泥足深陷之前便拉他上来,兴许不至今日之局面……”

见其生,便不忍见其死,何况嘉世毕竟是始于自己手中。

“说到底,都是他咎由自取,你不必自责。”韩文清见他心中难过,出言宽慰。

“无论如何,我要再入嘉世。既然已是朽木,那便由我亲自来连根拔起。”叶修言辞坚定。

“对了,你抢劫各大门派又是怎么回事?”韩文清对其他事件因果毫不关心,但他此时仍是霸图捕快,职责在身,这一件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不向叶修要个交代。

“我不过是要告诉陶轩,盗亦有道。”叶修狡黠一笑,“其实东西我都已原物奉还,只教各家不必声张。”

“你这分明是要令陶轩夜夜难安。”韩文清忍不住朗声大笑。

江湖中出了个神秘妖人,一出手便连赢武林各家三十七场。陶轩已有所听闻,依照他的性情,不免生出笼络招纳之心。但手下人回报,拦路抢劫的队伍中竟有手持吞日巨弓的苏沐橙,他便猜到牵头人是叶修。当日他逼得叶修从嘉世孤身退出,如今这人竟带着一拨奇人异士卷土重来。

天色,又要变了。

 

“但凡用得着我韩文清的地方,尽管开口。”韩文清正色道,他本就长得正派,此时更似有一股浩然之气在周身流转。

“放心,我才不会跟你客气。”叶修微笑,漆黑眸子转动,像是忽然想到什么,“现在就有用得着你的地方。”他伸手向韩文清怀中摸去。

韩文清心下窘迫。二人虽是两情相悦,彼此吸引,这种事却也不能不挑时辰地点,草草为之。他正想要如何开口拒绝,叶修已将双手撤回,手中已多了一物。

“我饿了。”叶修晃了晃手中包袱,包裹中尚有些许干粮。适才他伏在韩文清背上时不小心碰到。

抬眼一见韩文清浑身僵硬模样,叶修已猜了个八成,不由笑出声:“韩捕头,你将我叶修当作如此急色之人么?”

“闭嘴。”韩文清接过干粮,一脸尴尬:“快吃。”

两人身旁并无清水,韩文清壶中的酒也在刚才与食人藤恶斗之后被喝了个精光,只能勉力嚼着干硬馍片。

“韩文清,你说我们会不会死在这里?”叶修忽然道。

“不会。”韩文清头也不抬,毫无迟疑。

“你怎么知道?”叶修奇道。

“因为你还有很多事没有做完。”

“那你呢?”叶修不觉莞尔。

“我也一样。”

他盯着韩文清的脸,这人和十年前一样棱角分明,英气逼人,多了些沧桑和沉稳。但眉宇间纠结的雄浑意气和侠肝义胆却从未变过。

他从不惧死,却也不愿轻易赴死。只因他心中还有未完成的志向。

十年风雨飘摇,星辰变换。人生得一知己难,得一爱侣兼知己,更是难上加难。

 

火折子上浸过的油脂至此时已全部烧完,再也点不出半点光亮。眼前又恢复成漆黑一片。韩文清与叶修再度情不自禁地接近,寻找彼此气息。

十年光阴如流水,得快乐时且快乐,何妨贪恋一时温情。

这一吻悠长缠绵,极为缱绻,若不是胸腔中再无气息,二人如何舍得分开。睁开双眼之时,竟又是大吃了一惊。

墙角处并不起眼的紫红花苞不知何时起缓缓绽放,花瓣层层叠叠,从外至内颜色渐深,蕊心已近墨色。芬芳阵阵,沁人心脾。一抹幽幽绿光在蕊上跳跃,像是一盏盏套着紫色灯罩的宫灯。

洞天黑地,满室花朵盛放,碧光摇曳,端的是无比浪漫。

空中浮起微小绿光,密密麻麻地盘旋飞舞,像极盛夏荒原中的萤火虫。韩文清往空中捞了一把,捉至胸前,叶修凑过头来看,手心缓缓摊开,竟是只蜜蜂,足上绒毛不知沾了什么,荧荧发光。

叶修想起幼年时听过的一个传说,西域有种奇花名叫琉璃灯,花朵艳丽,蕊心藏有磷粉,夜晚盛放会发出绿光,三年才开一次,只开在后半夜,第二日便极快衰败。有缘得见者,俱是极其幸运之人。

二人相视一笑,这么多蜜蜂能齐齐飞入洞中,那定是与外界有相通之处。他们仔仔细细寻去,果不其然,那沉重石门下方极矮处也有一点隐隐发光。两人凑近一看,是一处极小的孔,猜测是日积月累被虫蚁所蛀,又被花草遮蔽掩藏。方才二人被石门所阻,只顾找寻机关,也并未想到这一层。

蜜蜂来往穿梭,将身上沾染的磷粉也蹭到洞口之上,发出绿光。若无这层指引,无论如何也难以发现。

 

“天不亡我。”叶修朗声大笑。

他从怀中掏出一堆物什仍在地上,开始仔细挑拣。方才苏沐橙走前竟丢了些火药给他。最大的也只与泥丸相若,小的比爆竹还精致。

“可别小看它们,个头小,破坏力却极大。”他比划半天,挑了一只最小的塞进那孔中。

韩文清递了打火石给叶修,他接过竟不急着去点,欲言又止模样。

“怎么了?”

“这火药威力极大,万一没炸开门,反倒把洞震塌……”

“如果真塌了,大不了一起死。”韩文清坦坦荡荡,毫无惧色。

叶修点点头,轻轻一笑:“好!大不了一起死。”

他将打火石凑在火药引线上,互相摩擦。成功便能无恙脱身,失败便是埋骨地底。

本是生死莫测的惊险时分,韩文清与叶修二人心中却未感到一丝恐惧,反倒是难以言说的平安喜乐。

 

引线点燃,二人侧身避开,双手紧握。

只听“轰”的一声,空间剧烈震动却并未坍塌。二人拨开烟雾,走到门前,却见那石门也未被炸开,依然巍峨耸立阻在眼前。

二人本来有些失望,忽然见到门上生出细小裂缝,心中又是欢喜。

不过方才这处顶上已有摇晃,叶修已不敢再用火药,他朝韩文清使了个眼色。二人走到门前,对望片刻,再度运出内力。

落花掌!霸皇拳!

天底下至柔至刚两股力道缠绕交错,便如烧红的铁器入了刺骨冷水,热气蒸腾,滋滋作响,威力竟然翻了数倍,那裂缝在这等猛力之下又加深了几寸。

几个时辰过去,石门终于在二人几度联手之下被轰开,二人已是全身脱力。

 

天底下武功修为能臻如此境界之人不多,更何况还要同时运出阳刚与阴柔两股截然相反的内力,才有这事半功倍的效果。今日洞中所困的若是换了其他人,大抵只能坐以待毙。

只有韩文清和叶修,只有这二人。

这便是命中注定难以言说的妙处。

 

出口处是一处荒原高地,连草木都极少,下头是一片望不见边际的黄沙。此时已快天光,远处隐隐有朦胧霞光。二人再回头望去,洞中已无光亮,满室的琉璃灯绽放了半宿的绝世风华,已在天明之前谢去,一派枯败颓然景象。

但,有蜜蜂来过,明年,后年,也许还会再开出那么美的花。

 

黎明破晓,二人坐在高地之上,回想这一夜的惊心动魄,心中有说不出的感慨。

“叶修。”

“嗯?”

“你从未失算,没想到这一遭一无所获,还差点赔上性命吧?”

“有点挫败感是一定的,一无所获却未必。”叶修笑笑,用力握了握身旁人的手。

远处旭日东升,跃上云层,万丈光芒令人头晕目眩,睁不开眼,全身上下都是温暖。有股不知名的气息聚在胸腔,无比充盈。

难怪人说日出是世间最美的景象,从无到有,从海底到高空,从黑暗到光明……让人心生崇敬和感激。

 

“天亮了,我该走了。”叶修起身拍了拍泥土,更深露重,他袍子下摆星星点点地透了些水渍。

“我送你?”

“不必。”

 

叶修轻盈地跃下高地,左膝盖微微屈起,卸去冲力,脚掌已浅浅地陷入沙中。他右腿还未痊愈,走起路来一瘸一拐,背影略显可笑。

 

滚滚黄沙之中,只闻他放声大笑,又荒腔走板语调古怪地唱了一曲。这次不再是屈原的《离骚》,而是贯休和尚的诗:

 

离恨如旨酒,古今饮皆醉。

只恐长江水,尽是儿女泪。

伊余非此辈,送人空把臂。

他日再相逢,清风动天地。

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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